2013年2月16日星期六

睡醒後。

【慢慢地,學會了。】

午覺睡醒後,無所事事
所以上來吹吹風,吹吹灰塵,吹吹心情
每一首歌,唱進了心裡
開始憂傷的旅程.....

主動久了,會累的。

這句話其實說得很妙
我就是主動太久太多
搞得自己好累
學會了忍受和承受

不知不覺,它們兩個變成我的好朋友。

收到主動發來的信息
心頭的溫熱還是很燙手

雨天,但是因為一封信息
心還是熱的

不喜歡突然來的關心
由其是前男友
這一種對我來說是種諷刺

不用你的同情,我可是會救自己。

最近失去了你的消息
不知道你最近過得怎樣
好像關心,卻害怕自己不捨得

那一天的情人節
我把自己的心傷了一半 :')

無意間看見有女生約你
心很痛
但是介意有個屁用嗎?

不就又是一個承受?

大家的新年都過得很不賴
開心就好 :')

剛上大A的網站看到一篇文章
純碎上來分享這一篇 :') 
對我來說太有意思了 :')
  

妳:

讀著妳的字,讀出了妳的不知如何是好。


你們在一起很久,他找不到了一直在一起的理由。於是妳讓他走,提出了分手。後來的日子,他有了新的人,可是想起了妳,傳簡訊給妳。妳不知道要怎麼回應,因為妳還愛著他。妳無法若無其事。


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故事,每一首情歌的歌詞都不一樣。可是愛一個人的心意,就像使用的音符長相一樣,我們都一樣。很久以前,我愛過一個這樣的男人。 他從未具體而微的離開我,時不時的問候我的生活。可是在最早的時候,我就知道,我們不互相屬於。以致於,每一次快要依賴的時候,他就出走。每一次就要棄守 的時候,他又出現。


戀人都有心軟的體質,都無法輕言別離。於是我只能成為燈塔的看守員,一再的目送他的離去,一再的打起精神,讓他到哪裡都看得到我,永遠找得到我。我 試圖決裂,最後裂開的是我的心。它從我的身體裡出走了。我成為了被魔鬼帶走靈魂的人,說什麼話都言不由衷,到哪裡都投入不了。我只能自助旅行或者獨處,無 法忍受友人察覺我的異狀,受不了所有人都在現場可是我偏偏感覺到少了什麼:他不在。


後來的我們還是往來。因為我終究清楚了一件事,我們之間是不可能形同陌路的。因為,愛一個人就是直覺。不依賴直覺活著,怎麼樣都會不對勁。就像要我用左手寫字、用英文說笑話一樣。我當然都做得到,可是無法發自內心。
只是,我不踰越了。我不再把他的善意當作好感,不把他的靠近誤認為親密。我們無所不談,但是不再談我們的未來。我們會見面,見完了不會期望何時再見。


所以我要說的是,妳還愛著他,就接受還愛著他這個事實。妳心裡無法把他當朋友,就不要假裝可以當朋友。不過自欺欺人、粉飾太平。越是靠近他,妳就會對他有越多的指望。他終將會再傷害妳,因為他給不了妳想要的,因為妳愛著他。只有愛的人可以傷害到自己,這是妳給他的權力。



有一天,會有那一天,妳想起過去都是好的,妳的痛苦不再是個會呼吸的有機體,不像癌細胞一樣會擴張蔓延的時候,妳才能是個稱職的朋友。在此之前,妳 不用掉頭走掉,轉身就好。很偶爾的給他音訊。去旅行、去做公益、去看這個世界有人過的大悲大喜。我們還能坐在這裡,電腦的兩端給彼此寫信,已經是莫大的福 氣。


勉強不會有幸福,勉強自己和勉強對方都是。有的時候,分手以後不連絡,不是因為了無新意、沒有了心意,而是為了把日子好好過下去。就像散場的電影,每個人走出黑暗,是為了回到真實的生活。可能很荒涼,可是至少一片光亮。
如果他知道妳,他會了然於心。為妳著想的讓開,妳要走下去的路。那麼你們就是真的愛過了,你們在一起這麼多年,苦心終究沒有白費。為的不就是,自始至終都希望對方過得好的心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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